浙江省的生育险报销标准根据不同的时间、政策以及具体的服务项目有所变化。以下是一些参考信息:
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早期妊娠门诊流产(含药物流产):200元
早期妊娠住院流产:1000元
中期妊娠住院引产:1500元
正常分娩:2000元
手术助产(器械助产、侧切助产):2500元
剖宫产:4000元
宫外怀孕手术:4500元
放置节育环、取出节育环、取残环嵌顿环:70元
皮下埋植术、取出皮下埋植术:130元、70元
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260元、170元
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吻合术:2100元、1100元
流产:400元
顺产:2400元
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生育营养、围产保健报销标准
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报销
试管婴儿技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目录并实现全额支付
年龄在35岁及以下的女性,每次治疗可获得最高8万元费用补贴
年龄在36岁至40岁之间的女性,每次治疗可获得最高6万元费用补贴
年龄在41岁至45岁之间的女性,每次治疗可获得最高4万元费用补贴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医保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报销标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