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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污水触犯什么法律

排放污水触犯的法律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上述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 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建议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污水合法合规排放,避免触犯法律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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