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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都要交什么费用

上诉需要交纳的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案件受理费:

这是上诉人需要交纳的主要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费:

上诉人还需要交纳申请费,具体金额根据案件的性质和请求内容而定。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这些费用是实际发生的费用,需要上诉人承担。

其他可能的费用: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交纳其他费用,例如保全费、保证金等,具体金额和缴纳方式需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

建议

详细阅读《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了解各类案件的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以便准确计算上诉费用。

咨询专业律师:在准备上诉前,咨询专业律师可以更准确地了解费用情况,并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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