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产品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相关企业生产的用于交换的特殊劳动产品,主要包括土地、商品房和相应的劳务与服务,如维修、设计、中介服务等。房地产产品是社会商品经济整个发展阶段中房地产业的“细胞”,其特殊性主要由房地产商品的特殊性所规定。
房地产产品的分类包括:
内销商品房:
供给和需求对象是国内的居民,这是我国房地产的主市场。
形式产品:
是房地产核心产品的基本载体,包括房地产的地理位置、质量、外观造型与建筑风格、建筑材料、色调、名称、结构与平面布局、室外环境等。
核心产品:
是购买者实际上要购买的主要服务,对购房者来说,他们需要的是家庭感和安全感、成就感。
有形产品:
指构成房地产产品的品牌、特点、式样、质量等。
延伸产品:
是附加在有形产品上的各种各样的服务,如物业管理、保证公共设施的提供等。
房地产产品的特性包括:
位置固定性:
房地产是不可移动的,始终建筑在一定的地段上。
耐久性:
房屋的使用年限较长,甚至长达几百年。
效用的多层次性:
居住的房屋在其效用上,同时具备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三个不同层次的性质。
房地产商品作为一种劳动产品,既有价值也有使用价值,要求等价交换,但与其他商品相比具有特殊性,如固定性、耐久性和效用的多层次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