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能补缴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缴存记录和余额明细分开显示
企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后,会发放公积金卡,这张卡不仅可以用于公积金的缴存,还可以作为普通银行卡进行存款和办理网上银行等业务。
缴存的公积金和存入的钱是分开显示的,并且只能在公积金的缴存对应的银行查看相应的缴存记录和余额明细。
公积金的设立初衷
公积金主要是为了加强企业中员工的权益保护,例如“五险一金”的执行,保障员工在身体健康、人身安全、住房需求、医疗保护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
补缴规定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单位原因漏缴或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如数补缴。
对于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公积金的情况,单位可以进行补缴,但补缴时间一般不早于入职或调入的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未在自愿缴存协议约定时间段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得补缴。
个人补缴限制
个人无法直接补缴公积金,因为公积金的缴存记录和余额明细是独立于个人银行账户的。
只有在单位存在集体存缴以前年度缓缴的公积金,或者需要缴纳但未缴的公积金时,单位可以通过公积金补缴的方式完成,但个人不能补缴。
补缴金额和使用限制
公积金补缴时,只能补缴金额,不可以补缴月份。
补缴的金额通常需要在6个月之后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综上所述,公积金的补缴主要依赖于单位的原因,并且个人无法直接进行补缴。单位漏缴或少缴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补缴,但补缴的时间和条件受到一定限制。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未在约定时间内缴存的公积金是不能补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