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完后, 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手续。如果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重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一旦重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之前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记录不会影响后续的失业金申请。如果再次失业,缴费时间会重新计算,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此外,如果失业人员想要退还已领取的失业金,需要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联系社保部门并填写相关退款申请表格,等待审批通过后按照要求将已领取的失业金退还到指定的账户上。